23日,央视曝光了淘宝网售假、消费者维权困难、纵容出售假冒侵权商品及监管不力等问题。
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已经有1亿6051万,和2009年相比增长了48.6%。2010年中国网络购物的交易规模达4610亿元,占我们国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3.2%。网络购物给人类带来了便利,也促进了相关行业的发展。但是,面对网购,同样也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家住长沙的刘乐真一年前迷上了网购。去年年底她想买个皮包,就在淘宝网输入了“真皮包”这个主题词。结果她在一家叫“罗兰部落”的网店,看到一款原价488元的包,秒杀价只有188元。刘乐真仔细看了这款包的介绍,看到有权威部门出示的质检证书,保证是真皮。而且这家网店还参加了淘宝网的消费者保障计划,也就是说如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淘宝网会对消费的人进行先行赔付。
拿到包后刘乐真觉得不像真皮的,于是她到湖南省技术监督局做了鉴定,鉴别判定的结果是PU革。她和店家交涉,店家不理。她又向淘宝网投诉。淘宝网让她把包先退给店家,再进行赔付。但包已经被技术监督局封存,刘乐真不可能再将包退还给卖家。她又向工商部门投诉,这次的答复是质检证明必须在买卖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才有效。刘乐真没想到网购理赔这么难。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数据,我国在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慢慢的变多,2010年广东省在网购方面的投诉增长了三倍。
姜晶是北京一家贸易公司的董事长,她发现一些店家在淘宝网上销售她公司所代理的进口化妆品。姜晶的公司在三年前获得了该品牌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独家代理权,而在淘宝网上出售该产品的店家都没得到授权。姜晶的公司多次和淘宝网交涉,要求淘宝网关闭这些网店,但始终没得到明确的回复。
姜晶的公司为了能在中国代理该产品,花了一年的时间办了很多手续,但手续还没办完,这些化妆品就已经在淘宝网上开卖了。4月11日,姜晶找了一家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向淘宝网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淘宝网关闭这些网店。
北京市奕名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志说,《侵权责任法》第36条明确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犯权利的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4月13日淘宝网对律师函做了回复,认为姜晶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独家代理并不能证明淘宝网店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淘宝网觉得自身只是提供了一个电子商务平台,而电子商务和传统的商业模式完全不同。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俞恩瑛说,互联网对于传统的商业模式是非常大的冲击,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特征被淡化。一些交易很难分得清到底是要适用于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处理。但是任何在我国登机注册的公司都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电子商务平台的提供者也不应该有例外。
上海理工大学教授杨坚争是我国最早研究电子商务的专家之一。“现实世界所有的规则,都应当适应于虚拟环境中的交易。”他说,像淘宝这样的第三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对于经营者是有监管责任的,如果任其假冒侵权商品泛滥的而不去处理,这个交易买卖平台的管理者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在一个缺乏监管的电子商务平台,受损害的还可能是卖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就破获了多起淘宝网售假的案件。
2010年12月8日,江苏省江阴市公安机关就查获了一家叫格调名仕馆的售假网店。这个网店店主是江苏的一名年轻人。当他卖这么多东西时并没意识到是售假,只是觉得这么多东西是“原单”。所谓“原单”,是指国外品牌,因为种种原因留在工厂的余货、尾货。
杨坚争说,网络购物存在一些问题,最突出就是少数的第三方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总是强调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而放任不法经营行为;第二点就是现有的网络购物纠纷的解决机制还不完善;第三点就是我国的管理部门和管理机制尚不能够满足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虚拟形式的管理要求。
4月21日,商务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网络购物平台的督导,特别是浙江、上海、深圳等地有关部门要督促淘宝网、易趣网和拍拍网开展自查自纠,立即启动对涉嫌销售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网店的整改工作。对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网络购物平台,要依法从严处理。规范电子商务的措施和行动,会让我们消费者维权更加顺畅,让网络购物平台发展的更健康。 (来源:黑龙江晨报)